根据中共珲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指示,由市工信局(科技局)起草了《关于促进珲春市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根据市法制办意见,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前,需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意见,公示期为15天。公示结束后,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。现予以公示。
联系人: 科技科 葛欣伟
联系电话:7567477
附件:《关于促进珲春市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
珲春市工信局
2018年8月27日